官网首页   >   帮助中心   >   公告规范   >   商城禁止发布商品类目之反动等破坏性信息类

商城禁止发布商品类目之反动等破坏性信息类

2020-05-07 00:00

问:

 商城禁止发布商品类目之反动等破坏性信息类

答:

3.反动等破坏性信息类:

(1) 含有反动、破坏统一、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、破坏社会稳定,涉及机密、扰乱社会秩序,宣扬邪教迷信,宣扬宗教、种族歧视等信息,或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及销售的书籍、音像制品、视频、文件资料等

(2) 偷电设备、蹭网卡、蹭网器、拨号器、破网、翻墙软件及vpn代理服务等

(3) 存在扣费项目不明确、恶意扣费、暗设扣费程序等任何损害用户权益的情况,或含有盗号、窃取密码等恶意程序的产品

(4) 不适宜在国内出版发行、销售的涉政书刊及收藏性的涉密书籍、音像制品、视频、文件资料等

(5) 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,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“中华民国”字样的邮品

(6) 带有宗教、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

(7) 反动等含有破坏性信息的产品和服务,如不适宜在国内发行的涉政书刊及收藏性的涉密书籍、音像制品、诈骗网站

补充说明:

违法集邮票品不得从事《集邮市场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活动:

1) 经营伪造、变造的邮资凭证

2) 经营禁止流通的集邮票品

3) 经营未注明发行单位信息的集邮品

4) 经营不符合规定的仿印仿制集邮票图案的集邮品

5) 经营明显具有虚假信息的集邮品

6) 经营擅自进口的集邮票品

7) 经营1949年10月1日以后台湾地区发行的集邮票品

8) 冒用他人名义制作或者销售集邮票品

9) 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经营活动

宗教类:

10) 宣传宗教教义以及宗教活动

11) 销售宗教用品,包括佛珠、佛龛、佛香、僧袍其他法器等宗教用品、或纪念品

邪教组织类:

12) 平安福、占卜八卦星术用品、祭祀用品等


合作伙伴